金妮没有上过幼儿园和小学,也就没有同班同学。她的读写和算术是妈妈教的,有时妹妹也会给她上一课。每当这个时候,金妮就觉得有机会作一个文盲才是幸福的事。没有谁会服自己的妹妹,但为了生存,金妮假装自己正是这么一个罕见的人。
陋居独立在一座小山坡上,最近的邻居也在好几英里以外的小镇上,即使是魔法世界的妈妈,也不会放一个几岁的小女孩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玩。当然,这是指普通小女孩。
金妮没有朋友,有六个哥哥,一个妹妹,但是兄弟姐妹有时候只是兄弟姐妹,代替不了好朋友。
如果世界上有一条定理——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朋友。那么,金妮是有两个好朋友。楼上的食尸鬼和临镇的一条小土狗。
陋居的顶棚里有只食尸鬼,不知道什么时候住进来的,就在金妮和妹妹房间的上方。它可不安分了,敲啊,撞啊,不让人安静一刻。
水蓝儿烦它,讨厌它,甚至有点恨它。金妮喜欢它,喜欢它的理由是水蓝儿恨它。
在噩梦连连的夜里,金妮就坐在床上,听食尸鬼敲地板,咚咚啪咚,微弱的单调的节奏在黑暗中重复。金妮爬下床找来扫帚,去戳天花板。
“楼上不要再敲啦,本来就睡不着。”
戳过之后,楼上的敲击节奏换了。金妮还以为是邻居在较劲,也来了精神,陪它敲下去。很快,她发现楼上每敲完一个节奏就停下来,等她戳过天花板再敲下一段。两个声音你来我去,好像两个人聊天,你一言,我一语。
要不是水蓝儿扔过来的拖鞋,金妮可以这么玩一夜。
她躲回床上,想到有个人和自己一样睡不着,觉得和它很亲近,开始想像食尸鬼是个什么样子。
她眼前浮现了一个倔强的老人,还挺可爱的。
金妮觉得楼上的朋友年纪很大,因为他爱唠叨。咚咚啪咚,他是用敲地板和楼下的人讲话。
讲话?!
这个念头挥之不去,金妮日思夜想,想得有点动心。跟食尸鬼聊天多好玩啊。
在一个下着小雨的夜里,金妮偷偷猫上阁楼,趴在门缝边轻轻说“老食,老食,你听得懂我说话吗?”门板后便一阵骚动,传出咕噜咕噜的低吼。
可我听不懂你说什么。
“听得懂就敲一下门板,听不懂就算了。”金妮在黑暗里静静地等着,好一会,传来一声——咚。
金妮高兴坏了,忘记妈妈的告诫,更凑近了门板,“你平时敲地板,是想跟我们说话吗?是就敲一下。”
又一声咚。
“我们当朋友好吗?”
咚咚咚咚咚咚咚
金妮满意的回去睡觉了,她这一生中,一说到朋友就会想到咚。
以后,一没人注意她就爬上阁楼,找他的老朋友。
金妮用猜测、询问和统计的方法从老食尸鬼那里学会了手指的语言,咚咚声传达的信息。等她有了自己一个人的房间,她会躺在床上用扫帚和老朋友聊天。
金妮的另一个朋友,一条小土狗,相当讲义气,它是世界上,至少是金妮的世界里,唯一喜欢她,同时不喜欢水蓝儿的生物。
七岁的时候,金妮看见双胞胎哥哥鬼鬼祟祟的往山后的小路跑去,就问他们去干什么。
“少管闲事,别跟着我们。”
因为哥哥这么说,所以金妮就跟着他们。这是兄妹之间的逻辑。
其实也没有什么神秘的,乔治和弗雷德偷跑去邻近的小镇,买些麻瓜们的戏法玩具。跟在后头的金妮差点跑断腿,一进小镇说什么也不走了,她向哥哥们保证,要是他们请客吃冰棍的话,她一定老老实实坐在树底下等他们。
他们给她买了一根柠檬棒冰,她就坐在树底下仔仔细细的舔。
一只小狗走过来看着她,确切地说是她手里的冰棍。
“你是觉得热吗?”
汪!
“你想吃冰棍吧?”
汪!
“不给。”
金妮奸笑着把整支冰棍塞进嘴里,吸了半天,冰的受不了只好拿出来,冰棍就这么拦腰断了,便宜了那只小土狗。
看着舔得很欢实的小狗,金妮决定改变自己的立场。
“吃了冰棍就是我小弟了,老大说的话你可要听啊。”
汪!
狗是很讲义气很忠诚的,他们吃了你的冰棍就不会背叛你,还会陪你玩。金妮和小土狗就玩了一个下午的“我把鞋子扔出去,你负责捡回来”游戏,直到哥哥们带她回家。
第二天,金妮发现昨晚脱在门口的鞋子少了一只。于是她第一次背着妈妈跑出门,到了临镇,那只小狗就蹲在树底下,脚边放着金妮的一只鞋。
汪!那只小狗这么说。
你奶奶的……金妮说。
他们是朋友了,金妮想把它养在家里,但是妹妹讨厌狗。她只能常常偷拿几块咸肉或几罐罐头给朋友作为补偿。她管它叫路菲·地狱三头犬。它管她叫汪。
金妮觉得路菲最够朋友的地方,是有一次妹妹也去了那个小镇,她想试着跟路菲玩玩抛接球,但是路菲没有去捡。
每当水蓝儿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时,金妮就告诉自己,她可以万能,但是路菲不会去捡她丢出的球,路菲只和我玩。
在金妮的世界里,朋友就是咚与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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